立法會正審議就基本法23條立法提出的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》,在北京,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接受本台專訪時形容,草案內容寬緊適宜。他又說,無聽聞中央對立法有時間表,相信立法會議員會履行好審議法例的職責。
對於部分罪行的監禁年期較現行港區國安法或相關法律嚴厲,梁振英說,凡涉及國家主權、國家安全及利益,對全世界國家都是大事,國家利益都是至高無上。如果跟歐美、日本或新加坡比較,香港目前建議的最高刑罰是合適。他又指23條對比其他國家的法律算是寬鬆,尤其香港沒有死刑和笞刑。他對本港獨立司法審訊程序有信心,法官有能力量刑。
提到條文限制嫌疑人接觸律師,梁振英認為,做法是要防止互相串通,特別是今日香港的地緣政治環境、國際關係等,可能情況會變得複雜,不能夠不警惕和防範。他又認為,23條賦予警方的權力或者最高刑期等,都比港英時代寬鬆,希望大家能更立體地看今次立法,跟其他地方比較,何謂嚴、何謂寬鬆。
對於有意見關注條例中的境外勢力定義含糊,梁振英認為有關定義算狹窄,不論是外國基金、外國商會,以及本港商會,同樣要遵守法律。
梁振英說,不希望將來要用上相關法例,立法是有備無患,始終是希望市民守法。
對於擔任行政長官期間未能推動23條立法,梁振英坦言感到遺憾,還有很多當時因反對派拉布阻撓令很多事未能做到的遺憾,他形容當時沒有這樣的政治條件去做。
梁振英說,不擔心香港因今次立法影響競爭力,提到自當年中英談判開始,每隔一段時間就有對香港前景非常悲觀的看法出現,有些悲觀情緒甚至比近期嚴重。他說香港都能以事實證明,這些看法都是錯,又指不少曾移民海外的人士或曾撤離香港的企業,最後都回歸,因此他對香港前景有信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