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區錦新判囚12年半 澳門政府稱維護國安是特區憲制責任
2026-11-06 HKT 18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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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門首宗國安案宣判,初級法院對面的傳媒拍攝區,有來自10多個媒體、未取得採訪證旁聽的記者等候消息。(鄭月明攝)
本台駐澳門記者鄭月明報道
澳門首宗國安法案件宣判,被告區錦新一項「顛覆國家政權罪」、兩項「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的組織、團體或個人建立聯繫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罪」,以及一項「違反保密罪」罪成,判入獄12年6個月。
澳門政府發表聲明,表示尊重並支持法院依法宣判案件,又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澳門特區的憲制責任。
編輯:譚佩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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