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,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報告顯示多項重點,包括工程中有人涉嫌使用非阻燃棚網,冒充阻燃棚網,加上使用非阻燃發泡膠及其他易燃物料,並為工程方便,擅自在走火樓梯開設「生口」等,導致火勢迅速蔓延及大量傷亡。
李家超亦引述報告指出,沿用多年監管制度設計,倚重業內建築專業人士、註冊承建商、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等的誠信及專業操守,以履行監管及管理工程責任;但有專業人員及承建商等,涉嫌背棄責任,令監管及管理「名存實亡」。
報告亦提及,政府有關監管部門包括房屋局轄下的獨立審查組、屋宇署、消防處及勞工處有不足及缺失。
至於樓宇維修,報告指出,因涉及巨額金錢,容易成為黑社會及違法份子非法謀財的對象,形成利益聯盟,以恐嚇欺詐及腐敗手段圍標標壟斷。
李家超說,委員會就有關問題及相關法律規管提出120項建議,以改善現行制度、提升政府監管職能及加強法律規管等。
編輯:羅詠暉
